关于“法轮功”剽窃、篡改佛教名词术语问题答疑 ⑦
陈星桥
问:由此看来,人们在批判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过程中,对其中出现的佛教名词术语实在应保持清醒的认识,谨慎从事,不要将它们与佛教混为一谈,以免造成更大的思想混乱,伤害了广大佛教徒的宗教感情。问题是,李洪志为什么要大量剽窃、篡改佛教名词术语?我们从中应汲取哪些经验教训?
答:李洪志深知佛教及其术语在我国民间有着广泛的影响和巨大的号召力,因而大量剽窃、篡改佛教名词术语,以充分地利用佛教。同时又大肆歪曲、诋毁佛教,让其信众远离佛教,只拜倒在他的脚下,其用心和手段都是极其恶劣的。说到教训,佛教界尤其应该反求诸己。一是应大力强化佛教徒的教团意识,提倡正信,护持正法,抵制各种形式的附佛外道。二是应就信仰、道风、教制、组织、人才、寺院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以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满足广大佛教徒学佛的需要。三是应通过各种方式划清与“法轮功”的界限,同时还应充分利用法轮功这一反面教材,加大对法轮功的揭露、批判的力度,不仅要使广大佛教徒在什么是佛教正法的认识上提高一个层次,还应使各界人士藉此增进对佛教的了解,并由此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弘法工作。四是应积极从正面弘扬充满智慧的佛教哲理;充分发挥富有伦理道德指导意义的佛教教义,发扬丰富多彩的佛教文化,用以净化社会
,促进文明建设,维护世界和平。
(摘自中国佛教协会编《会务通讯》1999年6、7合刊)
如此“民俗文化”
最近,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又在借庙会兴风作浪,使一些封建迷信活动又死灰复燃。
某地有人扮成神仙在乡村巡游,每到一个村庄都会有村民向这些“神仙”磕头求拜,并纷纷向“神仙”捐款。还有些地方利用老庵基搭起临时帐篷,让迷信者到帐篷里连日连夜地念佛诵经,主持者则大把大把地收取香钱。而这些活动大多打着“民俗文化”的旗号。
舞龙、舞狮、唱大戏,传统的庙会往往是民俗民艺荟萃的场所,而现在某些人却利用它大搞迷信活动,赚取不义之财,此风不煞,新风难扬。
(摘自《新民晚报》吴文元 2004.5.31)
一个轰动全国的“胎儿”
②
两年以后,有人向印尼警察当局控告此事为骗局,警方当即派人去调查此案,并准备将莎哈娜夫妇拘捕。但莎哈娜夫妇早已闻讯,偃旗息鼓,隐名改姓,乔装打扮,逃之夭夭了。成千上万的上当受骗者为此而后悔莫及。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在莎哈娜居住的地区,封建迷信之风盛行,加上当地生活贫困,许多人都把美好的希望寄托给神灵和圣物。莎哈娜夫妇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个弱点来设谋行骗的。首先,莎哈娜把自己的肚子填大,假装成孕妇;然后,她又把一部微型袖珍式的录音机安装在“假肚子”里。经过一番乔装打扮,只要莎哈娜一按肚子,启动了录音机的开关,早已灌录在录音带上的婴儿啼哭声、说话声、嘻笑声和祈祷声就传出来了。后来,事情越传越神,连政府首脑也跟着受骗,这更使莎哈娜有恃无恐,变本加厉,竟安然地行骗了两年多。(读者文摘总第11期
朱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