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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果相续
佛教认为,生与死主要是由世间有漏业果相续显现的;而业果的相续显现,又主要是由无明烦恼作增上,导致人们有身口意的造作活动熏习成种招感变现而形成。这就是十二缘起中所说的“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乃至招集纯大苦蕴——生与老死。
根据《成唯识论》说,业有善、恶、不动三类。凡属自利利他、带道德性的业,称为“善业”;自害害他、带非道德性的业,称为“恶业”;若是厌下趋上、呵欲弃盖、修世间离欲禅定的业,称为“不动业”。此中善业是招感(六欲)天、人、阿修罗三善道的主要因缘,恶业是招感地狱、饿鬼、旁生三恶道的主要因缘,不动业是招感色、无色二界的主要因缘。由于众生在造业时,多为善恶夹杂的黑白业,而不是纯粹一类的善业或恶业,因此,在善恶业交替转化招果时则现有生死相。再说具体一点:善业现行时就有生相显现,善业结束时就有死相显现;以此类推,恶业现行时同样有生相显现,恶业结束时有死相显现。同是善业或恶业,也有上、中、下不同等差的交替与转化;就是相同的中等善业或中等恶业,也有诸多满业上的差别,同样还有一期业尽、新业现前、生灭灭生、前后不断交替转化的生死相出现。
(摘自《法音》200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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