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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戒为师】(28)           
 

佛教律学入门 (28)

               虚云法师著

(三)罪福报应经云:“喜作妄语,传人恶者,入地狱中,烊铜灌口,拔出其舌,以牛犁之!出生,堕恶声鸟鸺鸽鹦鹆中。”

(四)佛说戒消灾经:佛见恶水中一虫,其形似人,阿难问,此虫先世造何业行,生此水中?佛言:是过去佛像法中僧坊维那,嫌客僧来了,心生嗔恚,隐匿檀越所送酥油,客僧向索,维那不护口戒,骂言汝何不啖屎尿也!云何从我索酥?因此诃骂客僧,于无量世,堕此恶水中!

其他如贤遇因缘经中,迦毗梨过去骂人,你是牛!你是马!猪猫!故做百头大鱼。均提沙弥往昔,讥笑老比丘唱起来,如犬叫一样,故做五百世狗子,这些都是由口业造成的!所谓“祸从口出,病从口生,一言丧邦,一言以兴邦,”也就是口业的厉害吧?

 

五戒戒相 ④

说明:偷盗有价物品,包括逃漏税在内,而在偷盗或逃漏税后,会被当地法律处罪、罚款。佛陀时代摩揭陀国以偷五“摩沙迦”以上判处死刑。在律注中有人换算五摩沙迦等于20颗米粒大的黄金,约1╱24英两(ounce,约0.333钱)值台币370元(1997年)。但今由于时代变迁,要考虑因素很多,难以换算。目前泰国比丘戒以偷1铢(约台币1元),算是犯不可悔罪。

对于非己物之有价值物品,未经同意,也非暂用心态,自手取、教人取、遣人取,然后据为己有,就是“不与取”,等于偷窃。

必须符合五个条件,才自信物主会乐意给予:朋友,亲戚,人还活着,已答应给予,或拿走后物主不会生气。

弃物:弃置于垃圾堆之物。若弃置路边之物需小心辨识,如弃置之机车、汽车不可任意取用。

畜生物:即在畜生巢穴发现的有价物品。(摘自《嘉义新雨》第22期 明法比丘)

 

戒如大地 ⑧

④ 妄语戒

未证者自言己已证阿罗汉果乃至预流果及种种未证之三摩地,甚或自言为佛陀等为重犯。

又有对人作无根据的诽谤、恶言,在人与人之间搬弄是非,挑起不和;以种种语言毁伤、无凭之嘲讽、讥笑他人,令人生起烦恼等等;又或对人说谎、恐吓、欺骗等。

特殊的妄语为增上慢,即行人获证三摩地明觉误以为解脱果而说。佛陀制为可以谅解,但今后应谨慎言语,此则不是妄语重犯。又行人实证三摩地或初果等时不甚起慢心,他人不坚持问或不是为证明于法义而轻率言说己已证、所成所证者是为轻犯。

⑤ 酒戒

凡不良麻醉品、酒精类之使用或饮用引起失控等,重犯。未醉者中犯或轻犯。《 小部·经集》 载佛陀语“酒使人迷醉,迷醉使人犯罪”,在此即使不犯罪也难免轻忽言行,给自他带来问题。

生病用药时如必须和酒,可也;但服药酒壮身则轻犯。

(dhiti根据南传佛教戒律编撰)

 

破戒之罪 ②

四、破戒的人,心怀恶意,令人畏惧,犹如罗刹(恶鬼)一般。

五、破戒的人,会令人弃而不顾,好像口渴的人,不愿走向枯井

(摘自《大智度论的故事》龙树菩萨原著 鸠摩罗什 刘欣如译

 

以戒为师 ⑧

菩萨戒除了六重戒,还有二十八轻──失意戒。我另外择时再详细说。先说明几个大家常会问的问题。例如:有一条菩萨轻戒,不能畜养猫狸等动物,还有一条说不能养牛、马动物等。显然这是二条不同的戒。一类是畜养宠物,一类是畜养有载重食肉需求的。为什么不能养宠物呢?不只玩物丧志,视生命如玩物,不是菩萨应有的行为。更甚者,宠则呵护有加,不宠则弃之如敝屣,这是远离菩萨平等、慈悲的精神。

(摘自《香光庄严》第97期 释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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