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教义
(续)
注释者:正见即是对缘起的正见“诸佛独特之教”的基本结构,乃佛陀诸多发见中的第一个。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不依赖其他事物的支持而独立存在。
伍巴离:从因所生之诸法,如来说明其因缘,诸法复从因缘灭,此即大沙门之法。
他获得清净无染的法眼:“凡是生法者,即是灭法。”
阿难达:“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
“以见缘生者,彼即见法;见法者,彼即见缘生。”
“无论如来出世或不出世,彼界确立、法住性、法决定性,名为缘起性,如来证知。”
“若在任何处,任何物皆不生……若无生,一切之不生时,是否会有老死?”“不然,世尊!”“是故,(生)是老死之因,其源,其集,其缘。(此论述亦适用于缘生法中的其他配对。)”
“世尊!人说‘正见,正见’,究竟何谓‘正见’?”“马哈咖吒亚那!通常这个世间依止于存在与不存在的二元论。但是,人若能以正慧如实观世间的集起,世间对于他便无(所谓的)不存在;当他以正慧如实观世间的灭尽,世间对于他便无(所谓的)存在。
“通常世间为偏见、执取、取着所束缚;但一个(持正见的)人,以如是执取、取着于此心之依处,不着、不住、不计‘我’,他无有疑惑且确定生者唯是苦生,灭者唯是苦灭,他不依靠其他而自知,这便是所谓的‘正见’。‘一切都存在’是一边;‘一切都不存在是另一边。如来不取二边,依中道而说法:‘以无明为缘而有行,以行为缘而有识;以识……(依序而有生与灭两种)”
“若有人言:‘所造之(苦),自受(之)。众生自久远以来就存在,其所受苦乃自作。此人因之得常见。若又有人主张:‘所造之(苦),他受(之)。众生为受所毁灭,其所受苦乃他作。此人因之得断见。如来不取二边,依中道而说法:……(亦即因缘生与因缘灭)。”
“一切众生皆依食而住。”
“何谓食?有四食令众生求住世、求再生之资助,一为粗或细之抟食,二为触食,三为思食,四为识食。”
注释者:正见的核心在于对四圣谛的理解,四圣谛涵括十二因缘,它构成“诸佛独特之教”,也是初转法轮之主题。
阿难达:“何谓正见?即苦之智、苦集之智、苦灭之智、顺苦灭道之智。此名为正见。”
(一)“‘四毒蛇’即四大种(地、水、火、风)之名。”
色犹如聚沫,受犹如水泡,
想犹如阳焰,行则如芭蕉①,
识则如幻事,日种尊所说。
“人之六内处可比喻为空聚落,智者检点眼、耳、鼻、舌、身、意,则见其为无、空、虚。外六尘则如掠夺聚落之贼,眼为可意或不可意之色所烦扰,耳为可意或不可意之声所烦扰,鼻为可意或不可意之香所烦扰,舌为可意或不可意之味所烦扰,身为可意或不可意之触所烦扰,意为可意或不可意之法所烦扰。”
(二)“我见世人受折磨,渴爱于有而受苦,临死愚人话不休,仍渴爱希求于有。
见其为‘我所’颤抖,犹如涸河少水鱼。”
(三)“此是(最)寂静、此(目标)超胜(一切),它即是一切行之寂止,一切余依之弃舍、离贪、爱尽、涅槃。”
(四)“无病世间第一利,
涅槃第一之安乐;
八正道为最上道,
引汝至安稳不死。”
原注:
① 芭蕉树的树干唯是叶子层层包卷而成,中空无实。 |